以色列有一萬八千個家庭是由同性戀者組成,約佔以色列所有家庭的百分之一,而2005年組成家庭的婚姻比前年少了35%。
以色列中央統計局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04年以色列結婚的家庭有40537個,而2005年結婚的家庭卻減少為26454個。
根據以色列中央統計局的定義,所謂的家庭是由兩個人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生活在以伴侶的名義或是由父母帶著子女共同生活,這種情況被他們認定為家庭。
而在2004年以色列合乎上述定義的家庭有一百六十萬個,平均每個家庭的成員是3.7人,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二的家庭是猶太家庭,百分之十六是阿拉伯裔的家庭;有一半以上的家庭有一個十八歲以下的孩子。
在2004年,以色列的單親家庭有十萬零三千個,約佔當年所有家庭數的6.4%。阿拉伯裔的家庭中,有73%是有雙親的家庭,而猶太家庭中擁有雙親的比率只有46%;平均每個阿拉伯家庭的人數為4.9人,而猶太家庭的平均人數為3.5人。
在同性戀者所組成的家庭中,兩者都是女性伴侶的家庭,有三成扶養孩子;而兩者都是男性伴侶所組成的家庭,約兩成扶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