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拍裸照敲诈 网友获刑一年

2008-1-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浏览: 点击查看评论

一男子与同性恋网友发生关系后,叫人拍下网友裸照并对其进行敲诈勒索。记者昨日从深圳中院获悉,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11月15日,出差深圳的刘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崔某。次日凌晨1时,崔来到福田区八卦岭刘所住的一酒店房间内与刘发生关系。崔趁刘不备,打电话召来同伙董某及另一男子,用相机拍下刘裸照,迫其交出有现金3000元和四张银行卡。刘趁崔、董二人不注意之时,逃走并报警。后保安员和民警将崔、董抓获,另一同伙则逃脱。后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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