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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受限《涉外法》 跨地区同婚差最后一里路

时间:2020-02-28 16:25出处:资讯阅读:121 编辑:@www.sztz.org

台湾:受限《涉外法》 跨地区同婚差最后一里路

伴侣盟:行政机关有机会透过函释解套


台湾跨地区婚姻人数年年维持稳定,但甫通过的同性婚姻在寻找跨国配偶上却仍卡关,受限于《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结婚对象仅限定台湾与另外的27个国家。伴侣盟则认为,其实行政机关有机会透过函释解套,但这是法律见解也是政治决定,建议还是应有政府做整体配套。


《涉外法》第46条规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该当事人本国法」,但世界上同婚合法的国家仍是少数,尤其台湾跨国婚姻占大宗的就是中港澳,可如今却是异性恋可以成婚,同性无法。伴侣盟长期呼吁,政府应全面开放跨国同婚,接下来这一年,将陆续向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等依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台湾常务理事许秀雯指出,想成婚却无法的跨国伴侣每天都是煎熬,许多人签证到期得要出境,但像现在疫情期间,虽然可以理解天灾、疾病等等客观环境的无常,可许多中港澳的人一旦出境下次回来就不知道是何时。


许秀雯说,台湾承认同志有平等的婚姻权益,真的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现实面来说,就是有跨国情侣在苦等,许多伴侣散尽家财买机票来回,而世界上28个施行婚姻平权的国家,只有台湾限定伴侣国家得要是同婚合法国。


许秀雯表示,行政机关可以解释为婚姻自由已经是台湾宪法保障基本人权,他国法令不同意同婚违反我国的风序良俗,这是一个解套的可能,但若让同性跨国婚姻放宽,这除了是法律见解也是一个政治决定,不是只有部会的责任,解套还是政府要有通盘做法。


同志外籍婚姻还差一里路,不分区立委范云已陆续在蒐集意见,待时机成熟,将分阶段推动婚姻平权仍不足的面向。